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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藥起紅疹只是副作用? 出現6種情況表示你對藥過敏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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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診時,通常醫生都會詢問:「你是否有對什麼藥物過敏?」,聽到這問題時,多數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,但是究竟吃藥過敏是什麼狀況,自己有過敏狀況嗎?相信許多人也是一知半解。

 

什麼是藥物過敏呢?藥物過敏是在使用藥物後,引發身體出現過敏的症狀,任何人或藥物都有可能產生藥物過敏,而且是難以預期的,又因藥物種類或免疫反應機轉不同,部分過敏反應會在使用後立即至數日內出現,但也有部分過敏反應可能延遲至兩、三個月才出現。

 

食藥署指出,當發現自己使用藥物後,發生皮膚紅疹、搔癢或水泡「」、口腔或黏膜潰瘍「」、喉嚨痛「」、眼睛紅腫、灼熱「

」、眼睛、嘴唇腫「」、發燒「」等症狀時,就可能是藥物過敏的前兆,應儘速就醫。

 

若是服藥過後產生藥物過敏,此時該怎麼辦呢?食藥署分享發生藥物過敏時處理的三大原則:

 

1、儘速回診或就醫

疑似出現用藥過敏症狀時,應儘速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,切勿擅自自行停藥、換藥,以免造成原有疾病惡化,或藥物過敏狀況加劇。

 

2、註記過敏藥物

有用藥過敏史的民眾,可請醫師將過敏藥品名稱註記於「藥物過敏紀錄卡」,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,也可請醫師註記於健保IC卡中。

 

3、主動告知

若有用藥過敏史的民眾,就醫時應主動告知處方醫師過敏藥品,領藥時再請藥師幫忙核對,以避免誤用過敏藥品,確保個人用藥的安全。

 

「生病找醫師,用藥問藥師」,食藥署提醒,用藥期間應注意服藥後身體反應,若出現可疑症狀,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用藥史,才能避免演變為嚴重藥物過敏;對於使用藥品有任何問題,都可以到鄰近的藥局向藥師諮詢,為自己的用藥安全進行把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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