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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確吃止痛藥6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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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文摘自 常春月刊405期】
 

文/洪文嵐

 

一般止痛藥並不具成癮的問題,民眾不需忍受疼痛帶來的不適,若等到無法忍受才服藥,甚至會影響藥物對疼痛的控制效果。但究竟該如何正確吃止痛藥呢?台北市藥師公會前常務理事沈采穎提出正確吃止痛藥 6 招:
 

疼痛黃金1小時內吃藥:台灣疼痛醫學會的研究發現,小痛時,止痛藥的效果可達

80%,若已是大痛,效果則銳降至30%。沈采穎強調,止痛藥的介入也有所謂的黃金期,在疼痛的黃金1小時內服用止痛藥,可以顯著發揮止痛的作用。

不過,每個人對疼痛的感受度不同,黃金時間的計算也有差異,因此,可依病人的自覺感受為基準,只要疼痛讓自己感到不舒服,或已經影響到作息與專注力即可服藥,千萬不要忍著。因此,只要有疼痛的不適感即可服用藥,在疼痛初期只需服用12次即可抑制疼痛感,若等到大痛時才用藥,可能就得服用更多次數。
 

依病情服用長效或短效止痛藥:止痛藥分為長效型與短效型,不同劑型的用藥劑量與次數都不一樣,民眾需依指示用藥,因為藥物不同,藥效發揮的時間也不一樣。以長效型藥物來說,產生藥效所需的時間比較長,服藥後約1小時才開始發揮藥效,通常要2小時之後,才能達到較高的血中濃度,才能止痛。

因此,如果是急性頭痛,建議採1天服用多次的短效型藥物為宜,藥效產生的時間較快,比較可以快速止痛,服用短效型藥物後,很快就能感受疼痛的緩解,若需要再服藥,一定要間隔4小時以上。
 

不可自行併服不同止痛藥:除非是醫師處方,否則不宜自行併服不同種類的止痛藥,而且也不要過量。
 

服藥期間不要飲酒:尤其含乙醯胺酚止痛藥是經由肝臟代謝,更要避免酒精的作用,用藥期間要多喝點水,以增加排尿量,促進新陳代謝,讓藥物得以排出體外。雖說只要有疼痛不適即可使用止痛藥,但酒後頭痛與睡眠品質不佳引起的頭痛則不建議服用止痛藥,而是要多喝水與多休息。
 

服用止痛藥1個月不超過8天:一般來說,每個月自行服用止痛藥的天數應控制在3~4天內,最多不要超過8天。若服用止痛藥的時間已超過8天,建議還是就診,以了解是否有其他潛存的疾病問題,或需要調整用藥。
 

疼痛症狀緩解即可停藥:如果只是單純性的疼痛,在沒有其他疾病不需長時間服藥的前提下,只要疼痛症狀緩解即可停藥。一旦需長期服藥或是效果不好,即需進一步就醫,了解是否有其他病變。

 

1顆止痛藥得代謝5年?

坊間流傳,服用1顆乙醯胺酚類止痛藥,5年後仍無法完全代謝,這樣的誤傳讓專業藥師啼笑皆非。沈采穎強調,乙醯胺酚類止痛藥的半衰期約只有3~4小時,1顆乙醯胺酚止痛藥經過24小時即可完全代謝,更何況止痛藥並非天天服用,不會有蓄積體內的問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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