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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美容醫療安全!北市衛生局嚴正提醒:選擇合法醫療機構、認明專科醫師,避開誇大宣傳陷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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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日期:2025/07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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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醫療屬於醫療行為,應由具備合格資格的專科醫師在合法醫療機構中執行。部分特定手術更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範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,市面上部分醫療機構為吸引顧客,利用優惠促銷或誇大不實的廣告詞誤導消費者,已違反《醫療法》相關規定。

 

依據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》(簡稱特管法),包括削骨、中臉部拉皮、全臉部拉皮等七項特定美容醫學手術,執行醫師必須為具備相關專科資格,且須接受手術繼續教育課程,執行全身麻醉時更需有麻醉醫師在場。違規者不僅可能影響醫療機構責任及病患安全,更可能遭受行政處分或引發醫療糾紛。

 

美容醫學診所常以醫療廣告招攬消費者,但部分廣告超出法規範圍,使用「買療程送療程」、「體驗價」、「分期付款」等促銷話術,或標榜「無痛」、「零恢復期」、「立即見效」、「回春」等誇大療效,均屬違法,依《醫療法》可處新臺幣5萬元至25

萬元罰鍰。此外,非醫療機構如購物頻道、網紅等推廣療程亦屬違法。北市衛生局積極查處違規廣告,2024年裁罰率近10%,約每10件案件即有1件依法處分。

 

為確保醫療安全,特管法明確規範特定美容手術醫師資格,除專科醫師須通過甄審並接受持續教育外,其他分科醫師須具備相關手術經驗與訓練,方得執行相關手術。臺北市衛生局已於官網公開本市經核准施行特定美容手術的170家合法醫療機構(含17家醫院及153家診所),方便民眾查詢。另亦公布違反《醫療法》裁處案件,揭露違規機構與事由,增加透明度。

 

衛生局特別提醒民眾選擇美容醫學療程時應遵守「六要三不」原則:

 

六要:要檢視醫療機構執照;要查核醫師執業及專科證照;要充分與醫師溝通療程需求;要確保療程由合格醫事人員執行並了解療效;要詳讀衛福部公告的美容醫學同意書與說明書範本;要索取正式收據。

 

三不:不要相信「全國第一」、「最專業」等誇大宣傳;不要參加贈品、折扣、團購等不當促銷;不要預付訂金或預購療程。

 

衛生福利部醫事司亦設有「醫療廣告管理專區」(https://www.mohw.gov.tw)供民眾參考,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。

(記者李政純,圖片來源:Dreamstime/典匠影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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